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統籌規劃做好儲氣設施建設運行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以省級為單位在2018年上半年制定儲氣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選址,集中建設為主,加快推進地下儲氣庫、沿海LNG接收站和重點地區集約、規模化LNG儲罐建設,避免分散建設、“遍地開花”。
今年以來,各地區在加快推進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迅速展開儲氣設施規劃編制實施。但一些地區出現儲氣設施規劃布局小而散、投資運營效率明顯偏低等問題,為此,國家發展改革委表示,各地要以集中建設為主,一次規劃、集中布局,預留足夠建設用地。對沒有氣源保障條件的地區,要科學地論證建設或合作、購買儲氣設施的方式。鼓勵建設供儲結合的儲氣設施,提高設施利用率。鼓勵地方通過自建、合資、參股等方式集中建設儲氣設施。合資建設的儲氣設施,儲氣能力可按投資比例分解計入相應出資方的考核指標,指標認定的具體方案應在相關合同或合作協議中明確約定。支持通過購買、租賃儲氣設施或者購買儲氣服務等方式,履行儲氣責任。鼓勵天然氣管網互聯互通的地區在異地投資或參股建設儲氣設施,具備管網聯通條件的內陸地區通過合資、參股等方式參與沿海大型LNG接收站建設。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要簽訂協議落實天然氣互聯互通商務模式,在保供期間確保跨省長輸管道在具有剩余能力的情況下相互開放、LNG接收站實現對各方LNG資源的全國調度與聯保聯供,并建立天然氣資源采購協調機制,定期溝通資源缺口與采購安排,促進儲氣設施與天然氣管網在保供期間統籌協調運行。
對儲氣設施已經開工建設、按計劃建成投運的開展全面監管,按時達到儲氣能力要求。各地運行部門要做好儲氣設施運行監測,保持在役儲氣設施處于正常運行狀態。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委托第三方信用機構加強儲氣設施建設運營情況信用監管,不定期抽查核查,對發現沒有達到實際要求的嚴肅問責。